在網絡消費領域,算法應用中存在的“大數據殺熟”、競價排名、刷單虛假評價等現象,直接或間接影響消費者的消費決策和消費行為,消費者以個體力量難以抗衡,是否應引起社會警惕?(3月17日法制日報)
在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上,消費是被提及最多的詞匯之一。然而,如何解決“云上”消費維權受信息技術鴻溝、取證難、主體經濟實力懸殊、維權成本高等現實維權之困?如何不讓互聯網消費新模式下,消費者權益保護淪為一紙空文,過眼云煙?社會各方必須強烈意識到,消費者任人宰割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式”。保障消費者法律賦予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賠償請求權等,哪怕“上云”后也得踏踏實實著陸。
首先,要保障消費者權益 ,就要維護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要對“大數據殺熟”“刷單虛假評價”“暗箱流量操作”“規則不透明化”等無序的運行,引入第三方消費者協會進行平臺監督。要對可能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不透明操作,要求平臺、商家、企業透明化、公開化操作,明晰消費規則。針對通過算法、AI技術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更應該發揮政府的力量進行監督管理,讓公權力制衡過熱的經濟壟斷性、違法違規性、不公平競爭。
其次,要保障消費者權益,企業要慎獨自律。誠信經營是企業立身之本,企業要善待消費者,牢記道德底線不可觸碰、法律紅線不可逾越,強化合規經營意識,提升誠信經營水平。應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牢固樹立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企業文化,通過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來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才能有口皆碑,行穩致遠。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行業協會、商會應自覺擔負起互聯網企業誠信建設的重要責任,不斷完善相關行業市場主體的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建立健全行業的信用評價、激勵和懲戒機制,促進企業誠信經營。
再者,要保障消費者權益,要鼓勵消費者自身依法維權。伴隨5G和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新消費形態還可能迎來更大的繁榮期。“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包郵”“運費險”等逐漸完善并普及起來,消費者要跟進學習、掌握交易規則背后的奧秘,運用網絡交易特點,主動運用法律手段為自己爭取更大的權益和保障。對于以“補貼”換取“刪差評”“虛假好評”的違規行為,要杜絕占便宜的小格局思想,從自我做起拒絕做虛假宣傳的“幫兇”。當消費者敢于為權益斗爭,敢于差評,自然會對經營者和平臺起到警示作用。
全面建設消費者友好型社會,需要政府、行業、企業、消費者各方共同努力。消費者雖然是“信息弱者”,但只要每個消費者掌握維權知識,遇到潛規則和霸王條款時,主動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你們就是維護市場公平秩序的“最強者”。(鼓樓區委文明辦 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