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在玻璃觀景平臺上。許華森 攝
建立“三掛鉤”,實現高效化落實
一是與績效考核掛鉤。把創城融入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獎懲。各單位參與創城工作年度考評結果抄送縣效能辦,作為縣績效評估方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專項工作指標得分(單獨占5分),用績效考核撬動各單位參與創城積極性,在全縣形成“爭先進、比創城”的濃厚氛圍。
二是與基礎創建掛鉤。全面梳理創城與基礎創建(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內在聯系,有機整合兩份“工作清單”,通過雙創融合,各單位既“減負”又“賦能”,把創城年度考評結果作為評選推薦各級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的重要依據,單獨占5分;對于處在全縣倒數后三名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取消當年度參評資格。把創城作為基礎創建的“前置條件”,真正的讓文明單位從“有畏”到“有為”。
三是與文明獎金掛鉤。把單位參與創城考評結果作為當年度文明城市獎金和文明單位獎金發放依據,實行“四檔分數差異獎金”的階梯獎勵(90分以上,按原單位可發放獎金100%發放;80-89.9分按90%發放;70-79.9分按80%發放;低于70分的按20%發放),充分發揮獎懲的激勵作用,撬動全縣干部職工參與創城的積極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德化縣委文明辦 供稿)